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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教院2020年秋季学期重修通知
发布时间: 2020-09-15 浏览次数: 2792

关于南京中医药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学生重修的通知

各位学员:

按照南京中医药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学生手册》《南京中医药大学继续教育考试工作管理规定》第六条,补考不及格的课程需要跟班重修,现将重修规定及相关要求重申如下:

1.申请对象:2019级专升本各专业第二学期课程补考不及格者、被取消考试资格者以及2016级、2017级、2018级专升本各专业清考不及格者(18级高起本除外)。

2.重修流程:重修手续每学期办理一次,一般在新学期开学报到时办理,由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填写重修申请表交班主任审核后报所在教学点考务办审核备案。申请重修的学生应选择设有相同课程的同层次或高层次班级重修,也可以选择其所在专业低年级相同学期开设的课程。

3.收费标准:依照南京中医药大学《学生手册》《南京中医药大学学分制收费管理暂行办法》之规定,所有课程学分学费单价统一为80/学分。

4.考试规定:参加重修考试的学生必须向监考老师出示《学生证》或《身份证》。因故不能按期参加重修课程考试的学生,须在考前申请缓考。重修不及格或申请缓考的课程,可给予一次补考。补考仍不及格者,须继续重修,但要在最高修业年限内完成。

5.成绩记载:按照《南京中医药大学成人高等教育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第十七条规定执行。

16级、17级、18级清考不及格者,19级第二学期课程补考不及格者、被取消考试资格者,按上述要求自行办理重修手续,并请登陆南京中医药大学继续教育学院网站(https://cjy.njucm.edu.cn/)下载重修申请表及2020学年第二学期继教院课程表,对照课表选择对应的班级跟班重修或自学重修。


继续教育学院

2020914

附件:

1.南中医继教院办理重修课程申请表

南中医继教院办理重修课程申请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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