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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中医药大学申报国家中管局中医药继续教育基地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09-06-08 浏览次数: 838

各学院、各相关部门:

 

根据国中医药函〔200994号通知精神,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国务院关于印发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09—2011年)的通知》以及《国务院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精神,加强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中医药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和《中医药继续教育基地管理办法》的要求,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决定遴选设立一批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继续教育基地。同时,请各省(区、市)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按照《中医药继续教育基地管理办法》的要求,参照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继续教育基地建设的有关要求,积极开展本省(区、市)的省级、地(市)级、县级中医药继续教育基地建设。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继续教育基地由各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初审,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审定;省级以下中医药继续教育基地由各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审定,同时将省级中医药继续教育基地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备案。现江苏省中医药管理局通知我校组织申报中医药优势学科及牵头组织申报城市社区中医药知识与技能培训示范基地。

中医药继续教育基地是实施中医药继续教育、加强中医药人才培养的重要平台。基地申报也是提升我校学科影响力的良好契机。请各学院认真组织,抓好落实,填写相应类别《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继续教育基地申报书》。请以学院为单位将申报书(一式三份)于6月23日前交至继续教育学院,同时将电子版发至kszx@njutcm.edu.cn邮箱。继教院汇总后报江苏省中医药管理部门初审。

 

 

继续教育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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