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年南京中医药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新生入学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第41号《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八条及《江苏省成人高等教育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试行)中第一条入学与学籍的相关规定,新生须在开学两周内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病或其它原因不能按期报到者,须在开学两周内办理请假手续,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我校校本部已于3月9日报到,请校本部未报到同学最迟在3月23日前按期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特此说明。
联系人:于川联系电话:85811729
继续教育学院
2018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