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举办非学历教育管理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规定》)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学校对非学历教育工作的管理,6月25日上午,学校召开非学历教育管理工作推进会。校党委常委、副校长赵霞,相关职能部门、各教学科研单位、资产经营公司等相关负责人参加会议。会议由继续教育处处长朱华旭主持。
继续教育处副处长魏琦就《规定》出台的背景意义及指导思想进行介绍,并就《规定》具体内容、审批流程、实施要求等方面进行详细解读。
与会人员就如何更好地落实《规定》进行交流讨论,在办学部门主体责任、项目立项与招生、教学管理、财务管理等方面进一步统一思想,深化认识,明确要求。
赵霞指出,各相关单位要进一步提高站位、统一思想,充分认识《规定》对规范我校非学历教育办学行为、提高非学历教育质量、维护学校品牌声誉的重要意义。赵霞要求,要全面加强非学历教育规范管理,尤其要重视校名校誉使用、经费管理、证书管理等重要环节,依托学科专业优势特色,开展与学校发展定位相一致、与学校办学能力相适应的非学历教育。赵霞强调,要及时研究贯彻《规定》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以高质量办学为核心,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加强沟通协调,切实推动学校非学历教育工作健康有序开展。